个人基本资料
个人资料表 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
原件 护照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名)。
原件 相片 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
复印件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复印件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复印件 暂住证明资料 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该资料,签发需超过6个月;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6个月。
复印件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原件 代交委托声明书 请提供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并签名的委托声明书(原件)。
原件 申请表 请在申请表第37项及最后一页signature两处签名,签字需跟护照尾页保存一致。
中方单位资料
原件 单位证明信 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参考模板)
原件 单位资质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 单位资金证明 工作单位近三个月到六个月银行对账单(必须是公司名称开户的对账单),当申请者本人或是申请者所属公司承担费用,则必须提供。若邀请信中提及邀请方或第三方承担所有费用,则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原件 个人名片 个人名片2张。(如有名片,建议提供)
复印件 双方往来证明 所在公司与外方公司的合作往来证明,如:合同,发货单,销售发票,联系EMAIL等(如有,建议提供)。
外方邀请资料
原件 外方邀请函 普通商务的邀请函,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
原件 批文邀请函 捷克官方批文邀请函。
原件 参展/观展邀请函 会展组织方邀请函原件,请注意,本文件需由正式的展会公司签发。
原件 参展/观展所需资料 请提供摊位确认函、付款通知书、付款收据、摊位图。
个人资产证明
原件 活期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的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存折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如有,必须提供)
2、如没有工资卡(工资存折)或工资账单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本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5万,请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原件 信用卡记录证明 建议提供个人的国际信用卡流水账单及信用卡复印件,或者旅行支票。若公司支付使用现金,则需把人民币兑换成欧元(如机票,住宿以及在外消费的一切费用),申请者需将欧元亲自递交给领馆过目。
旅行计划资料
复印件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复印件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须有邀请方的另纸说明,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同意入住的时间、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邀请方亲笔签名,并提供住房合同复印件;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必须是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国际医疗保险
复印件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 承保地区: • 申请申根签证,请购买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 • 申请长期签证,请按照材料清单要求,如需保险,请购买适用的医疗保险
2. 须涵盖医疗保险和送返费用,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3. 须在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基础上后加多一天(例如:行程时间为5号至10号,即保险时间为5号至11号)。
注意事项
1、此签证无需预约,可委托代送代取。属于广州领区的申请人在广州比利时签证中心递交。比利时驻广州总领事馆要求在广州比利时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的同时,需出示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并签名的委托声明书(原件)。
2、需要申请人提供真实、明确的出行目的和行程。领馆有可能需要补真实的机票、酒店确认单,并且要与交资料时提交的机票酒店单一致。
|